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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视角 | 智库专家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一)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25-10-30    浏览次数:

编者按:

10月20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全会提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要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金院第一时间组织专家学者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十五五”规划建议,为做好“三农”工作、推进农业强国建设贡献专业智慧。

推动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

是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必然之举

董峻

新华社国内部总编室终审发稿人

党的四中全会将“推动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作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一项重要工作,这是中国共产党立足现代化建设全局、回应“三农”发展需求的重要战略部署,是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构建新型城乡关系的一项关键举措。

“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是党的二十大报告确定的到2035年我国发展总体目标之一,目的是通过系统性的乡村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在当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一体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实现乡村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的全面提升,并指出要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组织实施好乡村建设行动,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2025年出台的《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确定,到2035年实现该目标,2027年取得实质性进展。

“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内涵,包括农村生活的方方面面,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乡村文化等。近年来,我国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环境、卫生条件、村容村貌等也得到极大改善,但在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公共服务方面仍是发展短板。

显著的区域差异也是下一步各项相关政策措施需要着力强化的重点。据有关方面的一项调查,东部地区的农村现代生活条件显著高于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这种区域差异是实现全国范围内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目标必须克服的难点。同时应当看到,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农村情况千差万别,这一目标应根据自然地理条件、居民生活习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有序推进。

回望新世纪以来三农事业发展脉络,从基本解决农村温饱问题到实现脱贫和全面小康,再到“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这一历程反映了我国农村发展进步,展现出国家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全民共同富裕的坚定决心。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广阔农村将成为亿万农民安居乐业、享受现代生活的家园。

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共同富裕

徐志明

江苏省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的富民政策的有力推动下,江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成为全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小的省份之一。“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江苏将切实履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作示范”的要求,以“就业富民、创业富民、产业富民、改革富民、政策富民”为路径,继续保持农村居民收入增速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在推进城乡居民共同富裕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要强化技能培训,提升农民就业能力,促进农民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不断完善投资环境,运用财政、金融等政策手段,鼓励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大学生、转业军人等当地能人返乡创业。立足当地特色资源,提升农业多元价值、拓展乡村多种功能,不断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并建立更加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扎实推进农村“三块地”改革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农民土地收益和财产收益。进一步健全农业补贴政策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让广大农民有更多更直接的获得感。

锚定四大核心目标,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朱 晶

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首席专家

南京农业大学钟山首席专家

四中全会是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上举行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对“三农”工作作出重大部署,为做好“十五五”农业农村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面向十五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入关键攻坚期,“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应紧密围绕粮食安全底线、农业质量提升、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全面发展四大核心目标接续发力,久久为功。

一是要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推动粮食安全战略从“保数量”向“提质量、优结构、强韧性”转变。做好耕地保护和农业科技创新两篇文章,加力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推进粮食产购储加销“五优联动”,做好全链条节粮减损工作,确保中国饭碗端得更稳固、更丰盈。

二是要坚持绿色兴农、质量兴农、品牌强农,提升农业质量效益,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促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深入实施“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大力发展乡村富民产业,有序推进农业产业“接二连三”。创新思路打法,集聚资源要素,打造知名品牌,通过品种、技术、模式、机制等方面的变革创新和综合应用,催生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持续提升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水平。

三是要坚持就业驱动、产业带动、改革赋权、政策兜底,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完善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激发增收内生动力。以完善就业帮扶实现农民高质量充分就业,以发展农村产业增强农村内部增收潜力,以优化产权制度盘活农村闲置资产资源,以强化政策保障稳固农民增收预期和环境。健全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支持、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强化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支持,持续巩固拓展农民增收良好局面与脱贫攻坚成果。

四是要坚持乡村塑形和铸魂并重、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抓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着力培育文明乡风,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以钉钉子精神解决好农村改厕、垃圾围村等问题,逐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从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基层自治、创新治理模式等方面着手,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确保农村人心向善、稳定安宁,城市和乡村实现各美其美、协调发展。

全面贯彻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

严斌剑

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着眼于“十五五”规划,明确指向“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这一宏伟目标。这不仅是着眼于农业自身发展的升级换代,更是立足于国家全局、应对风险挑战、夯实强国根基的重大战略抉择。深入解读全会精神,对于明晰农业现代化大产业的发展路径、凝聚各方力量、开创农业农村发展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深刻领会“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的时代内涵与战略意义

首先,这是夯实国家安全基石的必然要求。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现代化大产业首先必须是保障有力、供给安全的产业。在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下,只有将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才能有效提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才能不断增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能力,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为应对各种风险挑战赢得战略主动。

其次,这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部门,农村拥有巨大的市场空间。建设农业现代化大产业,能够有效带动相关工业品下乡、农产品上行,畅通城乡经济循环。同时,通过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推动农业从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本身就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能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再次,这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核心引擎。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没有强大的现代化农业产业,乡村振兴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将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能够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入乡,显著提升农业经营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从而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

最后,这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必由之路。农业强国的特征集中体现在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这些特征本质上就是现代化大产业应具备的特质。只有建成现代化大产业,我国农业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大而不强”的局面,在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真正迈入世界农业强国行列。

准确把握“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的核心要义与主攻方向

全会精神为农业现代化大产业建设描绘了清晰的蓝图,其核心要义在于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主攻方向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深入理解“大农业观”,拓展产业边界与功能。现代化大产业要求跳出单一的“种植养殖”思维。一是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在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向森林、江河湖海、设施农业要食物,向植物动物微生物要热量、要蛋白,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二是挖掘农业多重价值。不仅要提供优质的农产品,还要拓展农业的生态涵养、休闲体验、文化传承等功能,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康养、农村电商等新业态,推动农业与文旅、教育、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价值增值。

第二,强化科技与装备支撑,驱动产业升级。现代化大产业必须是科技驱动、装备精良的产业。一是推动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生物育种、智能农机、耕地质量、农业节水、疫病防控、环境治理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抢占农业科技制高点。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打通科技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二是提升农业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研发推广适合国情农情、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补齐丘陵山区、设施农业等短板。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遥感等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的广泛应用,建设数字田园、智慧农场。

第三,构建现代化农业经营体系,激发产业活力。现代化大产业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现代化经营主体和组织方式。一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同时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经营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水平。二是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围绕农业生产前、中、后各环节,大力发展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专业服务公司、服务型合作社等,提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储藏、市场销售等社会化服务,帮助小农户对接大市场,降低生产成本,提升抗风险能力。

第四,推进全产业链优化升级,提升产业价值。现代化大产业要求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一是做强农产品加工业。支持发展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让农业摆脱“原字号”产品为主的局面,提高附加值和竞争力。二是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 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减少流通环节损耗。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农村电商、订单农业、社区支持农业等新型流通方式,确保农产品产得出、运得走、卖得好。三是提升农业品牌。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培优计划,打造一批品质优良、特色鲜明、信誉过硬、知名度高的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提升中国农业的整体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第五,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增强产业可持续性。现代化大产业必须是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产业。一是加强农业资源保护。严格保护耕地,加强农业节水,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治理农业面源污染。二是推动农业固碳增效。推广保护性耕作、有机肥施用、秸秆还田等绿色生产技术,提升农业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

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压舱石

仇童伟

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一直以来,支持基层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都是确保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基本要求,也是推动政府履责和各项政策实施的基础条件。保障基层“三保”的深刻重要性还在于,其是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必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做大蛋糕的同时,进一步分好“蛋糕”,着力解决好就业、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养老、托幼等民生问题。高质量发展必须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发展成果不断转化为生活品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然而,当前许多地区的基层政府出现了工资欠发普遍、赤字规模不断扩大、实际债务负担沉重、财政风险日渐膨胀等问题,基层财政收支矛盾比较严重。其症结在于,中国社会公众所享受的基础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是由县级政府提供的,而分税制后财权上移、支出责任下移无疑加剧了基层财政负担。即使在发达地区也出现了“预算内搞吃饭,预算外搞建设”的情况,而欠发达地区则是“本地税收和相当部分转移支付搞吃饭,部分转移支付搞建设”,财政收支矛盾日趋严重。为此,2020年以来的历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均将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给予强调。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再次重申该内容意味着,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仍是国家宏观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新形势的精准研判。兜牢基层“三保”底线需在如下方面下足功夫。

第一,科学测算基层“三保”支出水平,加强“三保”预算管理;第二,强化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专款专用属性,加大民生支出引导;第三,借鉴国际有益经验,调整专项转移支付的规模与结构;第四,因地制宜实施财政激励政策,加强特殊地区施策的精准性;第五,着力破除经济增长目标管理模式,纠正基层财政偏向性配置;第六,匹配财政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促成财权与事权对等,财力与支出责任协调的财政新格局;第七,适度提高基层自主财力,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在民生保障供给中的优势和内在激励;第八,因地制宜地提高省级收入分享比例,强化财政缺口严重和财力分布不均衡地区省级统筹力度;第九,进一步明确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将目标管理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