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月3日,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实践意见》)发布,这也是“十五五”首个中央一号文件。《实践意见》指出,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三农”工作至关重要,要努力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让农民生活更加富裕美好。金院第一时间组织专家、学者进行研讨,从科技创新、粮食安全、乡村产业、乡村治理等多角度解读中央一号文件。
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
徐鸣
江苏省政协理论研究会会长
立春时节,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首提“农业新质生产力”。犹如一声春雷,预示着中国现代农业建设开启新征途,从传统农业向智慧农业跃迁,这不是简单的技术叠加,而是农业生产力的质变飞跃,由此点燃建设农业强国的澎湃引擎。
何为农业新质生产力?农业新质生产力以数字技术、智能装备、生物技术为内核,人工智能+现代农业装备,让数据成为新肥料,让算法成为新农具,让智能决策取代经验直觉,在希望的田野开辟科技增产的无限空间。
因地制宜是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的根本方法论。我国幅员辽阔,农业资源禀赋千差万别。在平原粮区,推广智能感知+机械化,实现“耕、种、管、收”全程数字操控;在设施农业区,部署物联网温室、环境感知系统,让蔬果生长可预测、可调控;在丘陵山区,发展小型智能农机、无人机植保等,让智慧农业真正扎根中国大地。
人工智能浪潮奔涌,为农业新质生产力插上腾飞翅膀。当前,AI技术正从实验室走向田间地头:卫星遥感监测作物长势,大数据预测病虫害暴发,机器学习优化肥水方案,机器人精准采摘分拣,这是一场静默而深刻的“农业革命”。经验农业时代,老农凭天吃饭;数字农业时代,系统知天而作。当传感器覆盖万顷良田,当AI模型学习千年农艺,传统农业正蜕变为可计算、可控制、可复制的精准产业。生产效率倍增,资源投入锐减,绿色农业自然天成。
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就是夯实农业强国的科技底座。我们要以更大魄力推进农业科技自立自强,让智慧农业星火燎原,奋笔书写强国兴农的壮丽篇章!
促进农产品贸易和生产相协调
在更高水平上保障粮食安全
朱晶
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首席专家
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三农”工作事关全局、至关重要。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坚持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相结合,明确提出“促进农产品贸易和生产相协调”,为新时期在更高水平上保障粮食安全指明了方向。尽管当前中国粮食安全保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考虑到国内食物需求总量还将持续增长,资源环境所面临的“硬约束”趋紧,粮食供需在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内仍将处于脆弱的“紧平衡”状态。走合作安全之路,合理统筹利用国际农产品市场和海外农业资源成为我国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途径。然而,日趋复杂的国际市场环境和失序滞后的国际贸易治理,加大了国际农产品贸易市场的波动和中国利用外部粮源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一定程度上给国内粮食供需平衡与农业产业安全发展带来潜在风险。
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推动建立稳定多元的外部市场供应体系,是利用国际资源助力实现更高水平粮食安全的关键。一是支持和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企业“走出去”,提升全球农业资源配置能力;二是顺应消费转型升级需求推进农产品进口来源地和品种的多元化,降低供应链集中度风险;三是主动积极参与粮食安全国际发展合作及全球治理,推动构建更加公平、透明、开放且具有包容性的国际农产品贸易秩序。
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
不断增强乡村振兴投入力度
张龙耀
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学术副院长
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院院长、教授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延续“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的部署,但是更加强调健全财政金融协同机制、创新政策激励机制和完善风险防范机制。
第一,近年来,中央和各地方积极探索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投入创新模式,包括乡村振兴投资基金、农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基金、专项贷款贴息等。但是,在实际运行中容易出现协同不平衡、职能边界不清晰、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因此,需进一步强化财政金融协同发力,形成政策合力,更有效地引导金融资源配置到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第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及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的政策激励作用。老旧农机具淘汰更新、现代农产品物流等领域信贷需求持续增加。金融机构应用好用足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围绕农业科技领军企业等各类涉农主体,不断创新农业科技金融服务,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领域的金融供给水平。
第三,在不断增强乡村振兴投入力度的同时,强调更加关注防范风险。一方面,对于生产经营短期内受到较大影响的涉农企业和农户,在风险可控前提下,要加大展期、续贷支持力度;另一方面,对于农业农村领域社会投资,要统筹兼顾好扩大投资与风险防范的关系,实现发展与安全的动态平衡。
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耿献辉
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南京农业大学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通过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系统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为农业强国建设夯实最基础、最广泛的微观主体基础。
从经营体系看,文件明确提出“提升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能力、提高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发挥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作用”,其本质是以服务规模化替代土地规模化,通过社会化服务、组织化协同和专业化分工,把小农户有效嵌入现代农业生产体系。
从产业和增收路径看,文件在县域富民产业、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品牌、电商和农文旅融合等方面,反复强调“完善公平分享产业发展收益机制”,指向的正是防止小农户在产业链中被边缘化,推动其从生产参与者向价值分享者转变。
总体而言,一号文件将小农户作为我国农业现代化不可替代的主体,通过制度嵌入、组织嵌入和服务嵌入,实现现代农业对小农户的包容性升级。这一取向,构成了我国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制度特征。
加快发展科技金融
促进农业科技创新
周月书
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学术副院长
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效能,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促进人工智能与农业发展相结合,拓展无人机、物联网、机器人等应用场景,加快农业生物制造关键技术创新。
当前,农业科技创新资金短缺,融资渠道单一,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亟需科技金融支持。第一,加强政策引导,优化中长期资金稳定供给,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的激励作用,引导金融资源投向关键技术攻关领域,匹配农业科技项目长周期特点;第二,创新科技金融产品,拓展抵质押物范围,针对农业科技企业“轻资产、重技术”的特点,推动金融机构创新发展知识产权、技术合同、植物新品种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融资产品;第三,建设农业科技创新投资平台,鼓励农业科技企业利用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方式获取资金,借助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第四,创新风险共担机制,设立农业科技创新风险补偿基金,优化农业科技创新金融风险代偿补偿机制和担保费奖补政策,通过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分散信贷风险和投资风险;第五,深化“政银企研”协同机制,加强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科研单位的常态化对接,推动农业产业、财政、金融政策联动,构建服务农业科技创新的良好金融生态。
产业立农:努力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
严斌剑
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鲜明提出“努力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标志着我国农业发展逻辑正从单纯的“稳产保供”向高质高效的“强业”跨越。这一战略定位的核心,在于用现代工业思维和科技力量重塑农业形态。
一是重塑生产能力,由“靠天吃饭”转向“智慧驱动”。现代化大产业必须依靠先进技术支撑。文件强调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明确推动人工智能、物联网、机器人与农业深度融合,并加速生物制造技术创新。这意味着农业生产将加快摆脱传统路径依赖,向数字化、设施化、集约化的工业级效率进阶。
二是拓展空间格局,由“单一耕地”转向“多元供给”。践行大食物观是现代化大产业的重要特征。文件提出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将目光从耕地投向森林、草原和深远海,大力发展设施农业与生物农业。这不仅扩大了生产空间,更提升了各类资源转化为农产品的能力,丰富了“大产业”的内涵。
三是提升链条价值,由“卖原材料”转向“全链增值”。现代化大产业的关键在于融合。文件部署了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农文旅融合,强调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电商高质量发展及品牌培育。通过补齐冷链物流短板、延伸产业链,将农业从低附加值的种养环节向高附加值的加工服务环节延伸,实现产业效益倍增,农民稳步增收。
深化大豆产业全球合作
构建进口多元化格局
韩纪琴
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巩固提升大豆产能,做好产销衔接”,并强调“完善加工奖补政策”。文件还强调要“推进农产品进口多元化”,统筹发展和安全。从2022年到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大豆产能的部署经历了从“扩种”到“提质”,再到“巩固”三个阶段的转变。这一部署既体现了国家对大豆产业安全的高度重视,也反映了针对我国大豆长期存在产需缺口、对外依存度偏高等结构性风险的系统性应对。
江苏对外开放程度高。“十五五”期间,要加大与“一带一路”国家的大豆产业合作,提升其农业现代化转型发展与农户增收,同时为我国大豆进口多元化贡献“江苏方案”。
首先,搭建大豆科技合作平台,提升农业新质生产力。在重点目标国建立联合试验室,对大豆产业链核心技术进行联合攻关,加快中国的农业技术的本土化过程;其次,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涉农企业,推进涉农高校和科研机构与涉农企业合作,加强大豆科技创新和品牌建设,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最后,提升国际传播能力,加大对全球粮食安全治理体系、国际粮农组织运作机制的研究,在农业南南合作、全球农业可持续发展等领域发出中国声音。
健全多元投入格局
夯实农业农村现代化基础
黄惠春
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出系统部署,要求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健全多元投入格局,确保乡村振兴投入力度不断增强。当前,我国多元投入格局仍存在财政投入效率不高、民间投资动力不足、要素市场化配置低效、政府与市场协同机制不畅等薄弱环节。
健全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格局关键是要在操作层面构建系统化的实现路径,推动形成职能边界清晰、激励约束适配、协同运转高效的投入格局。一是强化“有为政府”职能,用政策引导投资预期,用规划明确投资方向,用法治规范投资行为。二是发挥“有效市场”作用,通过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健全风险分担机制,构建公平开放、高效规范、竞争有序的乡村振兴投融资市场。
在投资领域方面,面向“十五五”,应持续扩大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农业新质生产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以及农业农村全面绿色转型等关键领域投资,以为中国式现代化夯实农业农村基础。
实现粮食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
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钱龙
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南京财经大学教授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全面、详实、深入的对新时期的三农问题进行了梳理,明确了未来发展方向。
一如既往地,一号文件将守牢国家粮食安全底线,稳定发展粮油生产作为第一板块。为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关键在于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只有农民种粮得实惠、收入有增长,粮食产量稳定和产能提升才有根本支撑。为此,在强化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支持和协同,落实好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政策,发挥好政府“有形之手”关键支撑作用的同时,需要高度重视市场这只“无形之手”对种粮农民收入的提振效应。
“十五五”时期,要加快探索种粮主体、消费主体、产业主体的利益协调机制,并动态考虑外部冲击和市场变化,实现粮食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来更好支撑种粮农民收入增长。还应更好发挥市场价格的信号引导作用,面对消费升级,扩大优质粮食产品供给,通过产销对路、优质优价来提升种粮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