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当前位置: 首 页 > 研究动态 > 专家观点

【经济日报】仇童伟:优化脱贫地区财政支持与产业结构

发布日期:2024-03-25    作者:     来源:     点击:

《政府工作报告》强调,毫不放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脱贫地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和“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力度”成为关键性举措。如何落实相关要求?对此,记者采访了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研究员仇童伟。

我国脱贫攻坚取得举世瞩目成就。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面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列出,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简称《意见》),强调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仇童伟认为,作为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之一,财政投入政策的优化调整是关键。《意见》提出,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适当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比例。据《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数据显示,2016-2019年,全国832个贫困县实际整合资金规模达到1.26万亿元,县均整合资金规模超过15亿元。2013-2021年,中央、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累计投入近1.6万亿。近年来,财政继续支持脱贫地区发展。财政投入能否用好、用准、用到位,关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成效。

财政支持与产业结构需要立基于区域比较优势。仇童伟介绍,比较优势论认为,每个地区都应该根据自身的禀赋优势生产在其他地区具有更高相对生产成本的产品,以此获得相对比较优势。对于脱贫地区来说,这就需要基于本地的资源禀赋、区位禀赋、技术禀赋,相机选择适合自身的产业类型。对于东部或中部,距离核心城市较近,且本省在品牌推广方面具有优势的脱贫县,可以重点发展乡村旅游业和特色农业等,充分发挥大市场的优势;对于西部地区的脱贫县,其比较优势在于承接了西移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且具有劳动力价格优势。因此,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对脱贫地区的财政支持既需要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扶上马再送一程”,又需要通过优化财政支持结构,引导脱贫县根据相对比较优势发展产业,做到需求引领、市场主导、政府帮扶、自立自强。

财政支持与产业结构需要立足于县域发展定位。仇童伟说,由于区位特征和人口流失的问题,对脱贫县的财政支持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立足于县域发展的科学定位。通过考察精准扶贫的人口配置效应发现,经济条件的改善、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东西部协作会加快欠发达地区人口流出。显然,产业发展是以人口集聚和市场需求为基础的,人口持续流失决定了需要适时调整和压缩脱贫县在特定产业上的投资,并转变县城发展定位。因此,一方面,可以强化脱贫县的社会保障功能,保证那些不愿流出、不能流出的人口稳定地生活下去,避免大规模的无效投资。另一方面,加大对贫困县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注重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内容,将财政资金更多地用于保障人们的生活。

财政支持与产业结构需要统筹于高质量发展。仇童伟表示,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核心内容之一。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则是其核心要义。目前,脱贫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仍然不高,产业基础依然薄弱,全要素生产率仍旧偏低,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在后续的财政支持与产业结构调整方面,需要更加注重按照比较优势来布局产业结构、更加合理地安排财政资金投入。同时,在脱贫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与基本公共服务高质量供给间做平衡,将有限的财政资源用好。

(作者:仇童伟,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