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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献辉:解决好人的问题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

发布日期:2022-06-25    作者:     来源:     点击:

《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是2013年9月至2021年8月期间习近平同志讲话中有关内容的节录。指出,“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是事关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战略课题。我们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既要建设繁华的城市,也要建设繁荣的农村,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城乡发展的核心和关键是对乡村与城市发展关系与定位的理解。从国际视野来看,乡村与城市关系理论演变经历了一个关联——分割——融合的过程,这个脉络贯穿城乡关系的全过程。城乡关系指城乡之间要素流动和功能合作,主要包括空间关系和行业关系,城乡之间各种要素流动包括人口、商品、资本和技术。通过城市人口从事农业生产、农村人口参与非农业生产、促进工业与农业日益增长并相互依赖等手段,城乡最终走向一体化。

发达国家大都进入了城镇化后期阶段,渐渐回归城乡紧密联系的传统,城乡融合发展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政策制定者的重视。尤其是伴随着一系列诸如效率低下、交通堵塞和资源浪费等“大城市病”的显化,县域正成为大城市与广大农村腹地之间的重要纽带,在改善城乡关系方面起到了较为积极的作用。正因为此,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实施了加强城乡合作和联系的计划;欧盟开展了城乡关联发展的空间规划;非洲和亚洲许多国家开展了城乡关联发展的研究和规划。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乡关系经历了联系——分割——融合的发展过程。城乡联系是一个包括各种要素及其流动与相互作用的很复杂的系统。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城乡关系可以分为自然发展状态、城乡二元分割格局、城乡关系趋于缓和、城乡关系分离、城乡一体化、城乡融合发展等阶段,国家战略和政策取向对我国城乡关系演化有着重要影响。新中国成立初期实施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逐渐建立起城乡分割的体制;改革开放后,城乡分割的体制不断被打破,城乡关系走向融合。城乡关系不仅是一个经济结构转变的问题,而且是一个社会、政治和文化问题。

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具有典型的区域性特征,地方差异明显。家庭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使农村地区变成了国家现代发展的稳定器。商品流通、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等政府对农村的财政支持可以增加城乡互动,人口流动与商品流通有利于农村发展。地理因素是决定农村城镇化路径最为重要的因素,在人口集聚的城市周围农村融入都市圈一体化发展。在缺乏产业集聚基础的地区需在人口减少进程中走向农业、旅游、资源产业的规模化和现代化,提高附近城镇公共服务的可达性。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2013年12月12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讲话的一部分。其中提到,“解决好人的问题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城镇化最基本的趋势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城镇化是国家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和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立实施了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我国城镇化取得重大历史性成就。城镇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通过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保证户籍转换人群基本公共服务的平等权利并持续推进农村地区居民人力资本水平提升,实现健康有序的城镇化,真正提高整个社会的福祉。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兼顾效率、公平和安全等多重社会目标。

“人要在城市落得住,关键是要根据城市资源禀赋,培育发展各具特色的城市产业体系,强化城市间专业化分工协作,增强中小城市产业承接能力,特别是要着力提高服务业比重,增强城市创新能力,营造良好就业和生活环境。”在城市群和都市圈的宏观格局中优化城市等级梯度,强化县城与县域经济发展是我国新发展阶段新型城镇化路径选择。农民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和通过代际接力方式快速城市化,农村社会保持有序分化与稳定,避免贫民窟及由此引发的政治社会动荡,形成独具中国特色与优势的渐进城镇化。村域城镇化作为我国新型城镇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村域城镇发展纳入市域、县域城镇发展体系中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有利于城乡融合发展。新型城镇化强化大城市的集聚效应与县城的纽带作用,促进“村、镇、城”体系的形成,通过政府引导、市场推动推进城镇化,促进技术创新和服务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控制与转移大城市资源支持乡村发展,创新与完善大城市建设中的市场机制,发挥大城市反哺农村的示范作用。把政府、市场与社会三者的力量结合起来,以共同理性推动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从目前我国城镇化发展要求来看,主要任务是解决已经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新型城镇化的本质是人的城镇化,物的城镇化是由人的城镇化引起并为人的城镇化服务,满足和适应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需求。新型城镇化制度创新要创建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制度体系,建立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户籍、土地、生态文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制度支撑体系对于新型城镇化的制度保障。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基于各地特色与实情,注重各项改革的联动协调以形成改革合力,确保农民能得到改革的净利益增量。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坚持自愿、分类、有序。”在资源相对稀缺的状态下,促使资源在城乡之间实行最有效的配置,打破城乡发展之间政策、规划与投资的隔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深化制度改革,构建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土地管理制度、就业管理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治理体系,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实现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的等值化,使城乡居民能够享受等值的生活水准和生活品质。传统的土地财政模式以及农村建设用地权能的缺失,无法实现资本从城市向农村扩散,须引导资本从城市进入农村,创造新的资本循环体系。

“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真正使农民变为市民并不断提高素质,需要长期努力,不可能一蹴而就。在人口城镇化问题上,我们要有足够的历史耐心。”

(作者:耿献辉,南京农业大学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研究员;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基金重点项目“协同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研究”负责人)

文章来源:交汇点新闻

审核: 俞建飞

校对: 赵士海

编辑: 李佳玉 徐亚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