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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院专家解读中央一号文件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23-02-23    浏览次数:

编者按:

2023年2月13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发布,部署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提出了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总体要求。近日,江苏省委一号文件发布,对今年江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工作、加快建设农业强省作出部署安排。

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没有农业强国就没有整个现代化强国,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就是不全面的。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起步之年,奋进新征程,加快农业强国、强省建设,谱写乡村振兴蓝图,需要我们铆足干劲从当下做起。

2023年乡村振兴怎么干?建设农业强国、强省有哪些目标任务?这一系列问题值得我们深入思考与探索。对此,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组织专家、学者对2023年一号文件精神和内涵展开解读。


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陈利根  南京农业大学党委书记,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院长

党的二十大瞄准2035年“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发展总目标,提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此作出具体部署,这既是对乡村建设规律把握的认知飞跃,又体现我们党“三农”工作部署的一以贯之、渐次嬗变与驰而不息。

将历年多次提到的“美丽乡村”升级到“和美乡村”,这是乡村振兴领域最大的创新。一方面,从硬件上描绘了农民对美好现代生活向往的蓝图。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历史节点,“两不愁三保障”等问题基本解决,乡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在这个阶段,农民对生活品质有了更高层次的追求。另一方面,从软件上夯实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文化根基。“和”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通过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为乡村建设提供坚定昂扬的精神力量。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正当其时。站在新起点,要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第一,推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人居环境的现代化。农村基本具备的现代生活条件,涵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等各方面。以县域为载体,通过规划引导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建设边界;重点加强对农村弱势群体的公共服务保障;继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让整洁干净的卫生环境、各具乡韵的村容村貌成为村民幸福家园的底色。

第二,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满足农村居民宜业需求。产业振兴居于乡村五大振兴的首位,产业兴旺也是满足村民就地宜业的重要前提。抓住农业强国建设的重大战略机遇,在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的同时,不断拓宽乡村就业容量,通过利益联结实现联农带农。比如,把乡村资源优势、生态优势、文化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重点做好“土特产”文章;培育新业态与新农人,把产业增值收益更多留在农村,留给农民。

第三,以“和”推动精神文明建设,赋能乡村治理。“和美”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乡村价值体现,从建设时序来看,这代表乡村建设已经处于形神兼备的新阶段。要汲取传统文化中“和善向上、美美与共”的精神力量,创造和谐友善的乡土文化氛围,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努力成风化俗。要以“和”文化激活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持续完善党领导下的“三治”融合,实现乡村治理效能的提升。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丁艳锋  南京农业大学副校长、教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之年。开局关乎全局,起步决定后程。新春伊始,中国中央、国务院公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这是21世纪以来第20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也是党的二十大之后第一个一号文件,发出了重农强农的强烈信号。其中再次提出,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可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继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党中央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进程中作出的重大安排,是党中央着眼于当前“三农”工作的重心、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的重要战略性部署,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继续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底线任务之一进行强调部署,指出要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要求,把促进脱贫县加快发展作为主攻方向,更加注重扶志扶智,聚焦产业就业,不断缩小收入差距、发展差距,继续稳定完善帮扶政策,持续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面对当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阶段新形势,我们一方面要牢牢把握“三个转向”的工作要求,将工作对象转向所有农民,将工作任务转向推进乡村“五大振兴”,将工作举措转向促进发展,立足当下、着眼长远,谋一域更要谋全局。另一方面要注重发挥科技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中的重要作用,特别是要注重科技在促进脱贫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促进脱贫地区产业振兴,就要充分发挥科技的重要作用。一是以科技支撑促进脱贫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农业科研和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科技与产业有机融合,提升产业科技含量,引导农业产业向绿色优质和品牌化发展,增加附加值,从而提升脱贫地区产业竞争力,有力促进产业兴旺。二是以科技创新激活产业发展动能。以新理念规划,引领产业发展,以新技术赋能,催生新业态,运用智慧农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和新生物技术,进一步改造和提升农村传统产业,拓展农村数字经济、电子商务、健康产业、绿色农业等新业态的合作与发展,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同时还要充分发挥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要作用。将高校等中央单位定点帮扶中科技、人才、资源等力量转化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新动能,不断激发脱贫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实现从“脱贫”到“振兴”的蝶变。


加强结构性增收,实现共同富裕

于水  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

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增收致富的重要性。近年来,增进民生福祉、增加农村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取得显著成效。然而,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宏观上受区域农业资源禀赋及粮食生产功能定位影响,粮食主销区农村居民收入高于主产区及产销平衡区。农村社会政策的实施使农村低收入居民、西部以及脱贫县农村居民的社会福利水平明显提升,养老金及医疗报销收入的提升对缩小农村内部收入差距有促进作用,但受经济转型影响,政策作用导致的收入差距仍无法抵消市场因素对收入差距的扩张作用。生产要素市场、劳动力市场制度的不完善不仅造成低效的劳动资源配置,还引发收入不公问题,拉大了居民收入差距。收入来源的非集体化、非农业化也导致农村居民内部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数字不平等催生的收入不平等问题同样值得警惕。微观上,高收入农户拥有更多的土地流转机会,以此获得更多的土地流转经营收益,性别歧视限制了女性就业选择及劳动议价能力,扩大了农村居民内部收入差距。因此,要以缩小地区、城乡、收入和公共服务差距为主要方向,构建协调配套的分配体系,解决市场缺陷造成的利益分配不平衡问题,尤其要重视激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和困难群体增收活力。加快再分配制度改革,合理应对“患寡”与“患不均”的关系。以包容性发展增加农村居民财政转移性收入。构建促进农村居民财产积累和财产性收入增长的互动机制。改革城乡差异化的土地及金融制度,强化税收制度在财产调节上的作用。促进农村劳动力流动、人力资本提升、增加社保支出水平及利用效率。鼓励创新、勤劳致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美好愿景。


强化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

耿献辉  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

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内生机制。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在强化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部分,提出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建设,推动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加强中心镇市政、服务设施建设;在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部分,提出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完善县乡村产业空间布局,提升县城产业承载和配套服务功能,增强重点镇集聚功能,实施“一县一业”强县富民工程。

为什么要聚焦县域范围发展富民产业并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由于先天制度鸿沟和现实差距,现代要素很难在大城市和乡村之间实现双向自由流动,县域范围内的等级产权制度约束和桎梏小、门槛低,县域范围的城乡融合便成为破题的关键,具有操作空间和落地路径,县城和建制镇成为城乡融合发展的载体和支点。人、财、物等要素在县域范围内率先双向自由流动起来,县域范围内城镇人口数量持续增加并实现高质量发展,乡村的人口数量持续减少等现代化程度不断提升,实现减量增流。2030年中国人口达到15亿的高峰,城镇化率预计提高到70%,农村人口仍有4.5亿。农民进城需要破除农民离得开、留得住的制度壁垒;农民不能都进城,更不能都进大城市,推进县域范围城乡融合发展成为必由路径。赋予县城更多资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权,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

当前阶段城乡融合以县域范围内为重点,从长远来看,随着经济和城市群的发展,城乡融合会打破县域范围,现代要素在更大空间流动并优化配置,城乡融合也就在更为广阔的区域间发生,户籍、土地、财政金融、农村集体产权等政策也会随之不断优化。我国不同区域的发展阶段差异大,不同区域和不同梯度的城乡融合发展有不同的特征和类型,其融合发展模式与政策着力点应分类,因地制宜、因地施策。在城市群实行都市圈范围内从城市到乡村的城乡融合;在大城市实行市区与郊区的空间融合、要素再配置与产业再分工,促进城乡连续体的建设;在县域实行县城与延伸区的融合以及重点乡镇和部分村庄的城乡融合的节点建设。


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戚晓明  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南京农业大学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副院长、教授

在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又提到了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突出了乡村治理对乡村振兴的重要性。这次提法中重点强调从以下几个方面健全乡村治理体系:首先,突出强调了党组织领导,提出要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并且提出了有利于党组织功能发挥的一些措施,如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对农村党员分期分批开展集中培训;通过设岗定责等方式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其次,突出强调要健全乡村治理的自治、法治机制,通过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等方式予以实施,从而提升乡村治理实效。第三,突出强调技术治理方式的推广和运用,进一步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具体而言,技术治理方式可包括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也包括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接诉即办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通过这样一些方式在乡村的推广和普及,加速乡村治理体系的建设,并且进一步促使一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的形成。第四,突出强调乡村治理中的精神文明建设,从思想文化方面促乡村治理的现代化。具体来讲,要进一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建设;支持自办群众性文化活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入推进农耕文化传承和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推动乡村移风易俗与丧葬改革等。


探索“一主多元”农技推广新机制,筑牢农业科技支撑乡村振兴根基

展进涛  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2023年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开局之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作为农业科技创新的“最后一公里”,是农业科技创新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然而,我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存在法定职能难落实、队伍能力待提升、一线力量被削弱、工作机制不完善、乡镇农技推广边缘化等问题。据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探索基层农技员推广引扩新机制。建立完善农技人员分级分类培训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可率先探索农技员“身份证”制度。鼓励各地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方式,引导高校高职毕业生进入基层推广队伍。大力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进一步提高本地科技人员解决产业技术问题的能力,加大特色产业技术成果储备,实现产业技术与乡村振兴的无缝衔接。

(二)推动县乡增强多元农技服务力量。支持涉农高校、科研单位在基层设立科技小院、专家大院、院士(教授)工作站、产业研究院等技术研发和服务平台,发挥好科研教学体系服务作用。鼓励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以技物结合、示范带动等多种方式开展农技服务。完善扶持举措,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加入到农业农技服务中来,不断壮大农技推广社会化市场化服务力量。

(三)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机制方法。加强区域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发挥好中央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单位跨地区、跨单位资源调动优势,牵头开展区域性重大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扩大实施农业技术协同推广计划,构建“政产学研推用”一体化推广服务机制。


健全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黄惠春  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农业农村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健全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健全政府投资与金融、社会投入联动机制”。长期以来,由于农村产业投资期限长、附加值不高、收益兑现困难等因素,社会资本参与乡村产业投资热情不高。农业农村投资是推动农业强国建设的重要保障,乡村振兴需持续加大建设资金投入,并提高投入资金的运作效率。

首先,明确各级政府主导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完善各级政府考核制度,压实地方政府推进农业强国建设责任。要坚持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有所侧重原则,抓住各地方城市化土地增值收益窗口期,制定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考核办法,增强资金使用效率。

其次,鼓励各地设立乡村振兴基金,引导社会资本高效持久地投入乡村振兴。加快出台国家级乡村振兴基金相关政策,构建“中央-地方”基金体系,通过让渡政府收益、降低门槛收益率等方式,调动基金参与积极性,确保基金运行过程决策科学、运营专业、程序规范与监管有效。

第三,探索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新模式,规范社会资本投资行为。探索农村区域整体开发模式,推动零散项目打捆打包整体实施建设。同时要创新社会资本与政府的合作模式,规范社会资本引入、使用、退出过程,推动社会资本与农民形成长期、稳定的收益分享机制。

第四,创新“保险+期货”“保险+信贷”等金融工具,为乡村振兴投资注入更多金融支持。探索保险、期货、信贷市场风险共担体系,提高财政资金支持比例,以高质量金融服务助力农业强国建设。


“地技利义”综合发力,保障大国粮食安全

李天祥  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第一项内容,就是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并且把坚决守牢粮食安全底线作为建设农业强国的首要任务,再度凸显出粮食安全“国之大者”的特殊重要性。

悠悠万事,吃饭为大。我国有14亿多人口,每天一张嘴,就要消耗70万吨粮、9.8万吨油、192万吨菜和23万吨肉。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像中国一样,每天需要满足如此巨大的食物消费需求;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像中国一样,只能用占全球9%的耕地、6%的淡水资源来养活近20%的人口。我国庞大的食物消费需求决定了,保障中国粮食安全不能寄希望于国际市场,必须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只有不断夯实国内粮食安全根基,持续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才能确保中国饭碗端得更牢更稳。

夯实国内粮食安全根基,关键在于“地、技、利、义”多措并举、综合发力。“地”就是要坚决守护好耕地这一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技”就是要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加快推动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大促进先进农机研发推广,给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向先进生产力要粮食、要效益。“利”就是要确保农民种粮、主产区抓粮不吃亏、能挣钱。统筹价格、补贴、保险、金融等多种手段,鼓励优质优价,织牢织密农民种粮收益保障网。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增加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规模,提升主产区粮食生产积极性。“义”就是要压紧压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要做到饭碗一起端、责任一起扛,严格省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推动出台粮食安全保障法等。


扎实推进特色农业转化利用,以产业兴旺谋划乡村振兴新蓝图

伽红凯  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南京农业大学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

发展壮大特色农业是应对消费结构转型升级的关键选择,也是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的重要内容。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要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完善县乡村产业空间布局,实施“一县一业”强县富民工程。由此可见,国家层面进一步将乡村振兴的发力点聚焦到了富民产业上,同时也预示着特色农业已然成为强化区域竞争优势、加快农业提质增效的主阵地。

特色农业是助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产业,也是实现农业产业兴旺的绝佳平台。加快培育区域特色农业,通过吸引现代农业各项要素不断注入,引导特色农产品生产形成产业集群,能够延伸特色农业产业链和提升价值链,进而有利于创造新产品、催生新业态、发展新模式、拓展新领域,有助于开拓除务农和务工外的第三就业空间,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同时,特色农业也是提增农业质效的重要内生力量。做优做强特色农业,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多层次、多领域提升我国特色农产品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现产品质量高、生产效率高、产业效益高、农民收入高,真正从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

当前阶段,特色农业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利用可以集中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重点推进:首先需要政府进行正确的产业甄别与因势利导。正确的特色农业产业甄别,再辅之以相关政策的因势利导,就可以使得经济效率高于完全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其次,需要有效的市场来调节资源配置激励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只有让市场主导才能最大限度地利用好分散在各经济决策者头脑中的零散信息,激发市场主体内生动力,引导资源要素向特色农业产业集聚。再者,还需要以消费升级和多样需求为导向,提供多样化的农产品供给,进一步巩固消费群体的信任度。最后,农业产业兴旺的重要保障在于农产品质量。还应当重点关注特色农业的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管,持续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的“三品一标”工程,加快推进特色农产品品质提升。

 

审核 :俞建飞

校对 :赵士海

编辑 :李佳玉  徐亚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