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11月10日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为经济领域改革的“高频词”。2015年12月25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16 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说明农业供给侧改革也是改革的重点。这几年一直在探索“三农”领域制度创新的方向、农业现代化的方向,这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一次制度创新的探索,它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化解农业结构性矛盾,破解“三量齐增”(生产量、进口量、库存量)的困境。
农业目前出现一些很奇怪的现象:一方面,粮食产量实现了十二连增,去年达到6.2亿吨,但是在实现十二连增的同时,我们的进口量却接近1.5亿吨,创历史最高记录。我们原来的进口量,从来没有超过1亿吨。那么,国外粮食进来了,我们国内生产的粮食入库了。所以,我们的库存到目前为止,玉米有2.3亿吨,玉米全年的产量也就是2.3亿吨,也就是说我们这几年累积的相当于我们一年的玉米产量。那么,通俗地讲,国产粮食入库、进口粮食入市,这就是最典型的粮食供给侧出现了问题。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就是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也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要牢牢地端在自己手中,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在这个大前提下,我们需要思考供需结构问题。我们为什么讲这个农业供给侧改革对农业来说非常紧迫,一方面我们粮食连年增长,库存很多,另一方面进口量连续几年增加,究竟是出了什么问题?所以我认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非常及时的。二是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实质是农业政策调整与完善。要通过农业政策做些调整和完善,避免继续出现粮食“三量齐增”这样的悖论和矛盾的现象。2004年开始的粮食扶持政策,主要基于产量导向的粮食数量安全考虑,在政策设计上要提高湖南、江西这些种双季稻的地方种植早稻的积极性,引导农户由一季稻改种双季稻。基于这种考虑,我们从2004年上半年开始设计最低收购价政策,2005年开始实施。从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实施以来,确实调动了粮农的积极性,提高产量的政策效应是明显的。但是近些年来,农户种粮食,更多地考虑产量,只要种出来了,中储粮会收购,种粮收益得到最低收购价的保护。
这几年,有了最低收购价政策的保护,粮食价格是稳涨不跌,种粮是稳赚不赔。所以在江西种双季稻的地方,不管是相当规模的农户还是基本农户,注重质量的不多,一季保成本,另一季保收益。其实真正种优质稻的农户收益会更好,优质稻和普通稻的差价是0.2~0.5元,中晚稻差0.5元。例如,江西景德镇种粮大户黎兵春,种粮效益高,成本低,主要是种优质稻。但大部分农民主要是种普通稻,依靠最低收购价政策,使得国内的粮食价格普遍高起来了。像广州市民主要吃泰国、越南、柬埔寨大米,江西大米很难进入那个市场。正由于最低收购价导致国产米与进口米的价格逆差,走私大米,市场规模大,赢利空间大,难以管控。国外粮食生产的成本很低,它的大米和我们优质稻谷的价格差不多,从稻谷到稻米,中间有一个加工的过程,进来完全有优势。
东南亚同家,水稻种植成本低,一是劳动力便宜,二是地租因素,我们规模农户的土地租金可以占到了成本的一半。产业链上的加工企业,由于稻谷的价格高,加工后产品没有竞争力。所以讲供给侧改革,一是要避免生产的农产品进仓库,二是产业链上的调整,让加工企业有效益,三是资源保护问题。由于最低收购价的“托底”,退耕还湖还草很难,化肥农药过量使用。这些问题归结起来,最终就是政策问题,由于政策带来在供给侧上的结构化问题,即带来了市场的供需问题,也有产业链上的问题。国内外价格倒挂,人家的产成品就是我们初始品的价格,供给侧改革的实质就是政策的改革,通过政策的改革来理顺我们的市场关系、价格关系、产权关系。三是农业政策改革怎么改?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设计初衷是解决卖粮难问题,随着最低收购价格的逐年调高,实际上起到保护农民收入的作用,达到双重目标兼顾。由于最低收购价,激励农户种植双季稻,实际上涉及到了粮食总产量和商品量这个粮食生产大县的考核指标,与地方利益息息相关。
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本质是政策改革,是要破解“国产粮食入库,国际粮食入市”的困境,关键是要解决现有的农业政策体系带来的农产品市场扭曲和价格倒挂问题。所以,现阶段农业政策设计既要保证农产品价格稳定,也要确保农民基本收益,需要“三位一体”的政策设计,即卖粮难仍要有政策支持,起到托底功效;对粮食产品实行市场定价、价补分离政策;实行自然风险和市场价格风险共保的新型农业保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