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农村睦邻互助站点是打通农村养老“最后一百米”的关键举措,也是推动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当前,我省已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城乡差异显著。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省乡村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达 31.8%,高于城镇 13.6个百分点,农村养老压力尤为突出。因此,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紧迫任务。
近年来,我省已陆续出台《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及一系列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性文件,着力构建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其中,村级养老服务设施作为体系末端,主要通过建设日间照料中心、邻里互助点、幸福院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就地就近的服务支持。实践表明,农村睦邻互助站点成本相对较低、契合农村实际 ,能有效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浴、精神关爱等服务,已成为弥补农村养老短板的重要载体。目前,全省已建成乡村睦邻互助站点 4070 个,但整体仍处于探索发展阶段,需进一步统筹推进。
为系统推动村级养老服务站(点)建设,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制定发展规划,做好顶层设计。一是省级民政部门负责制定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和建设时间表,根据各地人口老龄化状况和养老服务需求,分批次推进农村睦邻互助站点建设。二是制定和完善村级养老服务设施的目录清单 ,明确日间照料中心、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老年活动站的设施配备和服务标准等。三是探索将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乡镇党委政府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考核中,纳入村民委员会考核评优的指标中。
第二,完善制度规范,加大支持力度。一是制定和完善互助养老服务的相关政策,明确政府责任、服务内容与补贴标准、风险处置 机 制 以 及 监 督 管 理 职责。二是制定针对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的政策和措施,从土地使用、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管理培训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三是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尤其是要向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和农村倾斜,建立健全与农村养老服务水平相挂钩的奖补机制。
第三,合理规划站点,完善基础设施。结合村庄发展规划,合理布局村级睦邻互助站点。鉴于农村老人居住分散,建议在相邻自然村的中心村组建立服务站点,满足农村老年人就近获取基本养老服务的需求。利用农村地区闲置或废弃的办公场所、学校、仓库、医院和其他公共空间,或者租用闲置的农户住宅,建设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配备食堂、日间照料中心、文化活动室、快递服务站等服务设施。
第四,完善服务机制,保障服务权利。从全国各地情况来看,目前很多睦邻互助站点的服务主要是运用志愿服务、低偿服务、“时间银行”等互助手段,调动村庄互助养老服务资源,开展村庄互助养老服务实践。考虑到我省正在探索和推进养老服务互助时间平台建设,各地要加快建设农村养老服务互助时间平台,引导低龄老人、留守妇女和其他志愿者为高龄、失能老人提供养老服务,将服务时间记录在该平台,并通过村集体收入为其兑现提供一定保证。
第五,打造农村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提高养老服务水平。一是对农村低龄老人和志愿者进行专业培训,提 高 养 老 服 务 能 力 和 水平。二是引进和培育养老服务组织,政府加大政策鼓励和财政支持。在经济发达地区,可以通过“购买服务”“公益创投”“奖励补贴”等形式,让社会组织提供优质、便捷的养老服务。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可以扶持和依托村老年人协会,开展互助养老服务和各种文化活动,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第六,加强宣传,提高社会认同度。结合农村实际,借助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大对睦邻互助养老典型经验的宣传,提高农村居民和社会各界对互助养老的认识,让更多老人接受互助养老理念。将参加互助养老服务作为享受养老服务的资格和条件,将参加互助养老服务作为评选“五好家庭”、优秀村民、优秀党员的标准。
(作者系江苏省政协委员、民进江苏省委员会委员、南京农业大学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教授)
文章来源:银潮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