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基于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各地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社会化服务模式,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发展路径,为推进我国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和支撑。
社会化服务成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
作为重要的农业经营方式,农业社会化服务拥有技术与成本优势,是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主要机制,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我国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
首先,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有助于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农业社会化服务将一家一户干不了、干不好、干起来不划算的生产环节集中起来,发挥服务的规模经济,提高机械利用率,有利于实现农业节本增效,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
其次,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有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通过引入新品种、新技术和新的生产模式,农业社会化服务有助于农业生产标准化,推动地区协同生产,形成品牌效应,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提高绿色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和供应。
再次,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有助于推动农业生产绿色转型。相较小农户而言,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拥有技术、装备、资金等优势,可以充分发挥新技术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促进化肥农药的减量施用、环境友好型技术的推广、农业生产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实现农业生产绿色转型。
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的江苏实践
江苏是经济强省,也是农业大省,积极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创新试点,形成了具有代表性的新模式与新经验。
一是以推广体系改革为核心的区域农业服务中心模式。该模式瞄准传统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中技术力量分散薄弱的痛点,通过优化管理体制,下沉管理层级,提供区域性综合技术推广服务,切实解决了农技推广工作的难题。
二是以服务综合体为核心的发展模式。政府通过搭建社会化服务综合性平台为核心,连接多方专业服务主体,集聚区域服务资源,充分发挥了平台经济优势,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专业化服务,显著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效率。
三是以多主体联合为特征的服务联盟模式。服务主体以资金、技术、服务为纽带开展联合合作,构建服务联盟,扩展服务领域,实现联盟内部成员信息共享、优势互补、抱团发展,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四是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核心的合作农场模式。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依托土地股份合作社,实现农民组织化与服务规模化,实现了农民、村集体、服务主体三方共赢,有效破解了种地难题。
五是以特色专项服务为引领的企业模式。依托专业化的农服公司,发挥了企业在农业生产方面的技术优势,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专项的定制服务与托管服务,有利于提升农户生产经营效益,促进生态环境保护。
新形势下进一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为更好地推进我国农业的高质量发展,各地要结合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扬长补短、探索适合本地区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总体上而言,需要从政策、土地、人才、技术、金融等多个方面共同发力,进一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优势和潜能。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农业支持政策的引导作用。推进政府农业社会化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使用监督检查机制。优化农机购置补贴与服务作业补贴政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积极扶持产前产后等薄弱环节的社会化服务的发展。
第二,优化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政策,保障服务主体用地需求。结合国土空间规划,整治废弃与低效建设用地项目,探索建立土地集中连片整治与农业设施用地结合机制,增加社会化服务组织经营配套用地供应。优化区域设施用地的分配与集中使用,提高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
第三,培育高素质农民队伍,为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继续教育等平台,提升社会化服务从业人员素质,加大应用型、实操型、复合型农业农村人才的培育力度。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农服公司等投身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注入新力量。
第四,推进农业数字化进程,赋能农业社会化服务快速发展。建立健全农业数字化资源整合机制,整合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的数据资源,推进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进程。搭建农业社会化服务大平台,精准连接服务主体与经营主体,构建信息共享机制,降低资源错配,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效率。
第五,落实金融保险支持政策,为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完善农业信贷政策,解决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探索建立社会化服务主体信用评级制度,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与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间信息互通互联,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提供更加便捷的金融服务。
(作者:孙顶强,南京农业大学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研究员,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文章来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