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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利群、杜永林、韩光: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发布日期:2022-08-03    作者:     来源:     点击:

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是集聚要素资源、创新体制机制、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十三五”期间,江苏省批准创建了52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以下简称示范园)。示范园突出联农带农机制创新,已经成为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牵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抓手,较好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但也存在龙头企业带农意识不强、农户自我防范意识较弱、利益联结方式不够紧密、园区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十四五”时期,如何进一步提升园区联农带农能力,实现园区增效农民增收,需要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探索对策,不断创新、丰富、完善和推广江苏省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的实践经验,为示范引领乡村产业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六大联农带农模式,推动园区增效农民增收

“十三五”期间,示范园逐步形成了企村联建品牌强农、建场组社产业联农、资本下乡投资扶农、扶贫资金股份联农、技术示范模块帮农和党建引领能人带农等六大联农带农模式,在有力推动园区发展的同时,有效带动了农民增收。

企村联建品牌强农模式。企村联建充分发挥以企带村、以村促企的优势互补作用,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盐城市大丰区示范园按照“擦亮老品牌、叫响大品牌、培育新品牌”的思路,采用企村联建模式,整合6个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33个绿色食品和8个有机食品等优质农产品品牌,发布大丰区优质农副产品集体品牌——“大丰仓”,推动全区农产品品牌一体化联动发展,打造了特色优质农产品供应的重要压舱石。全国最大的农村数字化电商平台之一“农拍档”公司与“快手”江苏公司联合投资示范园,采用“视频带货”手段,大幅提升了“大丰仓”品牌知名度,将示范园农副产品推向长三角乃至全国市场,使园区农民能够稳定分享农业发展红利。

建场组社产业联农模式。建场组社是在龙头企业带动下通过共建农场、组建合作社等形式,实现土地集中、产业集聚和要素集合。海安市示范园以构建现代茧丝绸产业体系为核心,以龙头企业为载体,积极探索蚕桑产业“建场、组社、联农”模式,带动农场和农户共同发展。该模式由养蚕大户牵头流转土地,或以托管方式经营规模连片土地,自建或与鑫缘集团合作建设蚕业农场或合作社,实施规模化养蚕,并与鑫缘集团签订生产承包、技术服务和蚕茧销售合同。2021年,示范园联结带动蚕业家庭农场158家、蚕业合作社394个,通过规模化经营和桑园复合种养,桑园每亩收益可达8900元。此外,出让土地的农户,除每亩获得800—1200元/年的租金外,还可在蚕忙时节进场务工,日均收入60—150元/人,联农带农效果非常显著。

资本下乡投资扶农模式。示范园高度重视农业招商引资工作,着力吸引工商资本有序投资农业农村,为推动示范园可持续发展、提升农业质量和效益提供重要保障。邳州市示范园围绕“一头蒜的保健”,定位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地区,实施驻点招商、以商招商,撬动社会资本多元化投入,福多美生物科技、舜邦生物、纳豆激酶益生菌食品、中德正科、茅台白金黑蒜酒等10余家龙头企业先后投入园区的资本总额达16.67亿元,推动示范园集聚大蒜商贸和加工企业300余家,对接大蒜合作社40余家,带动9.68万农户,企业周边的农民转化成了产业工人,直接提供就业岗位6000多个,月工资达5000元。2021年,示范园大蒜总产值达150亿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万元,高出该市平均水平34.4%。

扶贫资金股份联农模式。示范园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有利于增强农民风险抵御能力,夯实农民持续增收的基础。泰兴市示范园在新一轮扶贫攻坚中,创新了“扶贫资金”变“项目股份”的利益联结模式。通过整合市、镇两级扶贫项目补助资金,以新街镇400户年人均收入不足7000元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为试点,设立“项目股份”,入股国家生猪活体储备基地——江苏洋宇公司,转“扶贫资金”为“项目股份”,较好解决了以往小额贷款公司因为低收入农户无项目、无技术、无偿还能力而贷款难的问题,有效地促进了农户快速脱贫致富。

技术示范模块帮农模式。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不仅是产业园,更是示范园,如何向农户输出技术,示范引领地区农业产业高水平发展是示范园的建设重点和关键。连云港市赣榆区示范园在向农户推广猕猴桃和蓝莓品种选择原则、种植模式、管理方式过程中,采取了模块化策略将种植基地划分成5亩、8亩、10亩、20亩等模块单体,选择不同品种与种植模式,集成配套全程绿色生产技术体系,农户根据自身经济实力、技术水平或农田面积,直接选择、学习、复制模块单体,极大降低了农户生产技术门槛,提高了农业技术输出与示范效率。通过实施该模式,小农户采纳小单元设施蓝莓技术应用面积达7000余亩,大农户采纳大单元设施猕猴桃技术应用面积达2000余亩,极大地提升了农户生产效益。

党建引领能人带农模式。示范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构建起党建搭台、产业唱戏、农民受益的良好局面。句容市示范园充分发挥“全国脱贫攻坚楷模”“时代楷模”等一批劳模、能人示范带动作用,建立种植示范党支部,以“党支部领着走、合作社带着走、种植户跟着走”作为思想指引,通过“田间教学、劳模示范”方式引领农户走向增产增收,将“农课堂”搬进草莓棚里、葡萄架下,带领农户以较高的组织化程度、高效的组织结构、适度的组织规模进入市场。同时,示范园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将合作社“统”的优越性与农户家庭经营“分”的积极性有机结合,有效带动了农户共同发展。

研判联农带农短板,精准赋能乡村振兴

经过“十三五”期间的建设,示范园在联农带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诸多短板,制约着示范园联农带农能力的提升。

龙头企业带农意识不强。示范园多数龙头企业非常重视对农户的帮扶,但也存在部分龙头企业在进驻园区后,过于注重自身经济利益,忽略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关系,未能充分发挥联农带农作用。甚至还会出现企业为逐利而不断压低农产品收购价格、不兑现保底收购承诺或在收购后迟迟不给农户结清款项等现象,导致农户难以合理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

农户自我防范意识较弱。示范园内小农户数量众多,分布广泛,多以分散经营为主,因受限于资金、技术和信息等因素,在与企业合作生产经营时,易在利益分配及风险承担中处于弱势地位。而且,农户整体年龄偏大、受教育程度偏低,其自我防范意识较弱,对合同、契约具体条款理解不足,当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后,较难通过合理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利益联结方式不够紧密。目前示范园利益联结方式多以订单农业为主,看似紧密,实则松散。当市场有较大幅度波动或出现自然灾害影响时,订单农业的风险分摊和利益分配机制将会失衡,农业经营风险大部分会转嫁给农民,利润大多被龙头企业截留,较少惠及农民。示范园中真正能够体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股份合作型利益联结方式相对较少,农民通过利润分红或盈余返还来增加收入的机会不多,长期、稳定、紧密的利益联结方式在示范园内还需进一步拓展。

园区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若缺乏强有力的监管,很容易形同虚设。目前大部分示范园并未对联农带农工作建立相应监管机制,示范园管委会在招引企业时,不仅未将联农带农要求作为企业引进条件,对企业联农带农工作开展的全过程亦无系统性监管,无法落实惩戒失信机制,不利于利益联结规范高效运行。

党建引领模式创新,激活园区联农带农效能

坚持党建引领,提升各方联农意识。示范园需围绕“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总体目标,加强党对示范园工作的领导,按照“党建引领、全域统筹、融合发展”的党建思路,以思想引领为主抓手,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切实保障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以基层党支部作为节点,采取教育、培训、宣传、典型引导、边干边学等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的方式,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增强广大农民乡村振兴主体意识和产业发展风险防范意识。

坚持因地制宜,推进模式多元发展。示范园应因地制宜,综合采取多种联农带农模式,并在实践中相互融合,发挥更大作用,达到1+1>2的效果。首先,示范园应充分考虑并评估劳动力素质、产业结构、土地利用率、资本集中程度等因素,做好调研和信息采集工作,最大程度地保证联农带农模式符合当地的风土人情,使广大农户能够较好地参与进来。其次,要做好模式引领与优化,在联农带农模式实践过程中总结经验,对于好的模式,通过流动讲座、公众号进行宣传推广,不好的模式及时调整,坚持与时俱进、适时创新和动态调整。此外,各级政府应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贴息、奖励、风险补偿等方式,带动更多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进入示范园,提高农户在产业链中的获利份额,赋予农民更多的市场话语权。

坚持共享发展,创新利益联结模式。加强示范园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建设,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一方面,积极引导农民通过土地入股、股份合作等形式参与新型经营主体的农业生产,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另一方面,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引导,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减少小农户违约行为。与此同时,要积极探索示范园经营主体之间通过资金、技术、品牌等要素“相互入股”的方法,建立“保底收入+股份分红”的收益分配方式,确保小农户、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能够从农业产业链、价值链的建立和延伸中获得相应收益,实现各经营主体共享产业发展红利。

坚持动态考核,提升园区监管能力。从政府层面看,为更好地提升示范园农户增产增收效果,需要完善现有园区考核机制,将园区联农带农能力和效益作为政策扶持的标准之一,纳入示范园绩效考核。从园区层面看,园区管委会需制定相应监管措施,对未能严格履行约定甚至坑害农民的经营主体给予相应的惩罚,对履约效果好的经营主体予以奖励,不断促进园区良性循环,在推动园区生产的同时,增强龙头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民的社会责任感,提升农民在示范园产业发展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作者:朱利群(南京农业大学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研究员);杜永林(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处处长);韩光(南京农业大学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原文刊载于2022年8月2日《新华日报》思想周刊

审核: 俞建飞

校对: 赵士海

编辑: 李佳玉 徐亚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