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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晓明:以技术赋能提升乡村治理实效性

发布日期:2022-03-08    作者:​ 戚晓明     来源:     点击: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中提出要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并具体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平台载体、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进行了阐述。这些方面是乡村振兴中固有的内容,但却突出了乡村治理改进的创新办法。这些创新办法可以用“技术”来表述。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过程中,这些“技 术”将大大地发挥其功能,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乡村治理主体不足、效能低下、内卷等困境。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江苏通过不断探索完善, 呈现出一批乡村治理的典型,并形成了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村级集体经济充分发展的“1+4+1”乡村治理的江苏路径。在民主协商、微自治、网格化、积分制、数字化等技术性治理手段方面江苏均有所探索,但发展程度及普及性存在较大的区域性差异。结合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江苏省一号文件及乡村治理现状,从技术赋能提升乡村治理实效性的角度重点可关注以下五个方面。

清单制。清单制是以清单的形式将某一事项的主体、职权、责任、流程等明确罗列出来并公布的一种技术治理方式。乡村治理领域的清单制包括小微权力清单、承担事项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等。以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为例,这项制度最先由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率先探索,被写入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之后迅速在全国推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将村级招投标事项、宅基地审批、土地征用款分配、集体资产处置、困难补助申请等各类村级公共事务的运行流程、职责权力、主体等都罗列出来,将村级权力的边界范围进行明确,有利于村级治理与服务。同样,承担事项清 单、公共服务清单也是如此。江苏一些地区在乡村治理中积极探索运用清单制并进行创新,如南京市江宁区制定了公共服务清单,明确了基层治理领域的公共服务的具体事项范围;江阴市将 “小微权力”放到了“户户通”平台,将清单制通过智慧化手段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在乡村治理的过程中,江苏需要更进一步全域推广村级组织依法自治事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等清单制,化解基层矛盾,提升治理效能和治理现代化水平。

积分制。从目前江苏的实施情况看,积分制在乡村志愿者队伍建设、垃圾分类落实、农村互助养老等方面发挥了较大的作用,促进了多元主体参与乡村治理。尤其是乡村志愿者队伍建设方面,江苏很多地方都运用了积分制并不断进行创新,例如宜兴谈家干社区作为一个城镇化过程中的村居合一型社区通过积分兑换商品或服务的形式充分调动了村民、居民服务社区的积极性,原先无人打扫的道路、院落如今在不同时间都有环境卫生志愿者,社区凝聚力更强。但目前积分制推广实行的范围、领域依然较为狭窄,未能充分发挥其作用。今后,各地在乡村治理中应因地制宜地推行积分制,并在乡村一些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如移风易俗、乡村环境改善、家风民风建设、村规民约实行等方面进一步尝试积分制。

“五社联动”。中央一号文件提到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江苏省委一号文件在此基础上结合江苏农村社区化治理步伐较快的特点,进一步提出了健全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对乡村治理的多元主体及机制进行了进一步的阐述。2021年7月“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激励政策,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被写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五社联动”机制是适应政府管理方式由管理到治理、善治这一转变的机制创新。在当前乡村普遍“空心化”、老龄化的现状下,依托现有资源充分调动、挖掘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并形成联动,有利于提升乡村治理的组织化程度,形成乡村治理“共同体”。目前,基于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的“三社联动”机制在江苏城乡被较为广泛地实施应用,“五社联动”还处干探索阶段,苏州、无锡等地有所先行。下一步,江苏还需进一步探索,达到乡村善治。

网格化。网格化将基层治理单元进一步缩小,是政府行政权力的下沉。江苏省在2017年起就率先在全省范围内统一部署实施了网格化社会治理创新,形成了城乡12万个网格30万网格员的规模。网格化在综治、民政、环境、住建、司法等多个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江苏还在网格化发展的基础上,与信息化人工相结合形成了“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机制。总体来讲,农村网格化发展的程度不如城市。今后,江苏还需进一步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在农村社区逐步配备专职网格员;进一步完善网格联动“服务日”制度。

数字化。数字化作为乡村治理中的一种技术,与上述的各种社会治理软技术不同,这是一种由科技发展带来的硬技术。江苏省在2020年12月出台了《关于高质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2021年8月《江苏省数字乡村建设指南(试行)》出台,并在数字乡村治理方面对党建、政务服务、村务管理、基层社会治理、应急防疫、乡村网络文化等提出了具体建设要求。目前,江苏已经形成一批包括苏州张家港、南京浦口等在内的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但江苏省数字乡村还处于起步阶段,并且主要集中在数字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在乡村治理领域推进不够,且乡村居民的数字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作者系南京农业大学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南京农业大学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学系主任、教授,江苏省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特约研究员)